除了姚松炎外,羅冠聰、劉小麗及梁國雄均親身到庭,劉、梁沒有律師代表。法官區慶祥主動詢問4人眾籌一事,稱若4人不獲法援,亦有基金支持支付訟費。
梁坦言「基金唔係我哋控制」,並解釋基金不只為他們4人,亦為將來若有人再被政府入稟褫奪議員資格而提供經濟援助。律政司反對押後,並引述羅冠聰fb帖文,指羅明言眾籌只為他們4人籌錢,與梁說法有異;又指4人以立法會議員身份成為特首選委一事十分重要,故審期不應再拖,以免影響特首選舉。區官最終批准押後呈交誓章及審期。
案件編號:HCAL223-226/16、HCMP3378-3382/16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