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對情侶Fred及Vicky(同為二十六歲),拍拖約兩年,亦是與家人同住公屋,工作需要加班,每周見面不足十小時。Fred近日抽居屋,明知中籤機會不高,但會繼續抽,堅持買樓先結婚,不過Vicky就覺得「可以平啲租住先,冇理由買唔到樓就唔結婚」。
同是今期居屋申請者的葉先生(二十九歲),與屬大學同學的女友拍拖十年,現租樓同居,雙方共識結婚「簽張紙」就得,但為向父母交代,想先置業再結婚。他深知抽居屋機會渺茫,已作兩手準備,辭去地勤工作,轉做燒焊學徒,擬透過技術專才移民澳洲。離港便不急於置業,「香港比較勢利,好似農曆新年拜年會互相比較子女做乜工咁」,再者父母不在當地,「呃得吓」。
社工馬頴兒表示,曾有個案因置樓問題陷分手邊緣,三十四歲男和三十六歲女友拍拖多年,女方有碩士學歷,希望男方有樓才嫁,但又不想成為高齡產婦。男方則正在進修,不想花太多錢投資物業,兩方感焦慮向社工求助。馬頴兒建議,情侶雙方需要在關係良好時才討論置業。
■記者張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