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控告譚作人的另一藉口是他在5.12大地震後,發表詆毀共產黨和政府形象的言論。批評豆腐渣工程,敦促當局公開豆腐渣工程造成學生死亡的實情,這就是攻擊黨和政府?如此以言入罪,豈不是回到沒有憲法保護公民言論自由的年代?
黃琦因調查豆腐渣工程,被控非法持有國家機密,莫非保守國家機密就是要保護貪官、奸商勾結的機密?郭泉協助弱勢社群維權,被控策動推翻社會主義,莫非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就是只保護權貴?譚作人到災區調查學生死亡情況,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莫非維護政權的穩定就是讓學生死於非命還要心安理得?一場大地震,一堆豆腐渣,碰不得、說不得,所謂執政為民,所謂以法治國,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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