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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日繼續辯論財政預算案,民建聯蔣麗芸表示,法律援助經常被濫用,更指有「法庭常客」動不動便司法覆核或控告政府,甚至找來一些婆婆申請法援,認為法律援助署在審批前,應查清究竟是誰作出控告及是否真的知道控告內容為何。她舉例指去年法援署批出法援令一名伯伯向法庭申請撤銷旺角佔領區臨時禁制令「做法離譜!根本係濫用」。
事實上,法援署去年交立會的文件顯示,2011年至2013年的就司法覆核申請法援的個案由229宗至506宗,當中獲批率少於3成。社民連梁國雄長毛在會上力斥蔣麗芸對法援的批評「無知得令人大開眼界、嘆為觀止」。他指基本法第35條規定,香港居民有權對行政部門和行為向法院提出訴訟,認為蔣麗芸無視有關權力,「你(蔣麗芸)讀吓書得唔得?仲話推廣基本法,呢啲乜人嚟架?」
長毛又指現時法援署並無濫發法援,反而是發得不夠,「法援處2013年批出的司法覆核個案,只有廿七個百份點,少過3成獲批,家暴個案審批都要37日,完全不達標,蔣麗芸竟然攻擊法援署太慷概,呢啲乜議員嚟?啲錢你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