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蠔涌片廠爆炸品案 警方歡迎判決
蘋果日報 2017/12/15 17:04
亞視
西貢
蠔涌
爆炸品
煙霧彈
片廠
三名被告由懲教署車輛押送到庭。
警方前年6月拘捕5名男子,指他們涉嫌於西貢蠔涌亞視舊片廠串謀製造煙霧彈,事後在現場及其中兩人的家中撿獲爆炸品,其中3名被告陳耀成、鄭偉成及彭艾烈罪名成立,分別被判監禁2年2個月至3年10個月。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警司李桂華庭外表示,三名被告干犯的罪行非常嚴重,對公眾安全造成威脅,予以譴責,重申警方不會姑息。
李警司又指出,爆炸品在運送或保管的過程中,隨時可能傷及無辜,對其他人構成潛在危險。另外,警方調查本案花費大量時間,涉及大量專家意見,形容過程艱鉅。他對判刑表示歡迎,認為法庭已就涉案爆炸品份量作出適當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