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月,四川廣漢市三名男子得知某集團姓陳總裁身家豐厚,於是密謀勒索,他們去到陳父位於當地的墓地,掘開墳墓割下陳父人頭,並在現場留下電話號碼,以及在附近張貼告示,要死者家屬與其聯絡勒索八十萬元,否則後果自負。事後家屬報警,由公安扮家屬贖回人頭,其後拘捕三名匪徒。
另外,兩名以修墳為業的內地漢,以假結婚到台灣定居,於○三年九月,他們在基隆市金山鄉修墓,知悉一名村民積有家財,於是潛入墓園偷取其父的骨灰罋,並恐嚇勒索六十萬元,否則將骨灰銷毀,其後事主報案,警方將兩名內地漢拘捕。至於在廣西、浙江及丹東等地,近年亦發生偷竊骨灰,或要脅爆毀墓地來恐嚇及勒索家人金錢案件。
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周易風水學講師袁匡任,斥責這種冒犯先人的行為。他認為偷竊先人的骨灰,作惡者定必受到報應,並且會禍及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