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署去年接獲涉及政府部門的投訴有1,117宗,較前年升6%。廉署表示,有初級公務員濫用職權收受利益,例如接受演唱會門票作回報,協助預留大量紅館演唱會門票,剝削市民公平購票權利。
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廉署2011年年報,顯示該署去年共接獲4,010宗貪污舉報,可追查個案達3,072宗,按年增加12%。去年有三名廉署人員被控觸犯刑事罪行,另有三宗廉署職員涉嫌貪污的案件,其中兩宗仍在調查,餘下一宗調查後無證據顯示該人員貪污。
另有38宗涉及廉署職員的非刑事投訴,包括行為不檢、疏忽職守、不恰當透過電話向調查對象發問等,其中3宗有實據支持,已接受上司勸誡,另27宗無事實根據,餘下個案獲投訴人撤銷,或者仍在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