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邀15歲女生到家私影兼性交 休班警脫罪
休班警與十六歲以下女子非法性交罪陳健敏
休班警員涉自稱攝影師邀請15歲中學女生到其家中私影,要求對方穿性感衣服,其間更疑跟她性交。休班警被控與十六歲以下女子非法性交罪,惟經審訊後裁判官指事主對案發日子說法與其他證供有出入,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罪名不成立。
38歲男警陳健敏,被控於13年1月至11月28日某日,與當時15歲女童X非法性交。
裁判官指,被告否認控罪,控方需證明兩人確實在13年11月28日前性交。但案中女童X作供聲稱案發時正值暑假,又指當年就讀中四決定輟學轉做侍應,因此清晰記得是在暑假於手臂紋上紋身。惟控方傳召紋身師,根據其手機及facebook記錄,女童X是在10月18日才紋上圖案。裁判官相信紋身師是可靠證人。
由於紋身師傅的作供與女童X的口供在時間上出現差異,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裁定男警罪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