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表示,當天現場情況混亂,而且有超過150名警員執勤,尋回相關警員需時及有難度;警方雖謂會盡量尋回該些警員,但「冇辦法保證一定搵得返」。裁判官建議辯方收窄範圍,例如只要求警方提供有關警員隸屬哪一隊,「否則你畀張黑漆漆嘅相,要控方話你聽邊個打邊個,唔容易」。
控方另申請將涉案警員匿名,指高院去年11月修改針對警員起底的臨時禁制令內容,惟仍有警員被起底,至今只有一人因涉違令而進入藐視法庭程序,可見禁令不能完全防止起底。辯方反駁:「有乜法例可完全控制到冇罪案發生?」並指高院修改禁令後起底數字確實減少,法庭不應限制傳媒報道案件。控罪指被告羅鎮傑在港鐵銅鑼灣站C出口外襲擊警員X。裁判官於6月19日宣佈匿名申請的裁決。
案件編號:ESCC29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