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不斷要付錢交學費,陸小姐表示,漸漸發覺亮碧思不妥,一個月後她要求退出公司,並要求取回已購入的貨品。但亮碧思指陸小姐手上單據已過退貨期,不能取回貨品,更慘的是,貸款連利息累積至17萬元,她根本無力償還。受近期有傳銷陷阱受害人報警,促使她昨往柴灣警署報案。
亮碧思集團總經理劉晉維回應本報查詢表示,促使陸小姐借錢的是獨立經銷商,並非公司員工,他指該經銷商已抵觸營業守則,亮碧思會取消其經營權。劉晉維又指陸小姐是加入了她上線的公司而被騙,但亮碧思對事件並不知情;又承諾,若警方確定案件涉欺騙,亮碧思願意安排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