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作供不可信不可靠 兩學生脫堵路罪
黎錦耀堵路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神獸罷就
網民去年10月13日在多區發動「神獸罷就」行動,兩名學生涉在深水埗參與集結時被捕,同被控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張天雁今宣讀裁決,質疑案中警員作供有出入,兩警證供又自相矛盾,部份警員作供更是不可信亦不可靠,法庭難以安心依賴他們的供詞,未能確定被告身處位置或做了甚麼,裁定兩名被告罪名不成立。
16歲鍾姓中四女生散庭後和親友相擁。18歲IVE學生胡文俊庭外表示,希望公眾繼續關注抗爭,不要因為 疫情 而忽視和他一樣要出庭受審的人。他亦表示,案件今天裁決,緊張在所難免,「但最緊要人冇事」。
控罪指兩名被告於去年10月13日在深水埗長沙灣道與欽州街交界馬路附近,與其他不知名的人聚集,因而可對公眾地方造成阻礙或交通受損。
張官裁決時指,她早前就女被告招認口供可否呈堂一事上,已質疑時任高級警員、現職警長的黎錦耀的證供。而黎作供提及鍾姓女生與多少人在一起、她的行為狀況、以及有否戴 口罩 等事項時,又多次更改口供,故在案中他的作供皆有不可信、不可靠之處。
至於制服胡的督察黃耀彬,張官亦指其庭上證供與口供紙有重大出入、自相矛盾之餘,亦與黎的口供不同。例如黃在口供紙上提及,案發現場有約60人站在行人路及馬路上,惟他出庭作供時改口,聲言該60人都站在馬路上,黎更謂現場只有30人。法庭難以確定哪一方所言才是真確。
張官亦指,黃在口供紙上只是交代胡於案發時身處「上址」,沒有詳細說出在哪裡,但在庭上卻聲言胡最接近他,卻沒有說出胡在馬路上做了甚麼。
黎在庭上聲稱,追截鍾姓女生時沿途沒有障礙物,惟黃督察則表示有障礙物但交通沒受阻,又沒有詳細交代現場交通阻塞情況。張官認為,兩名警員的可信性及可靠性存疑,難以安心依賴他們的證供,亦不能確定兩名被告當時身處位置及行為。由於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張官裁定兩名被告脫罪。
女生於審訊時曾就招認口供可否呈堂一事出庭自辯,透露被捕帶返警署後,與其他羈留人士被迫面壁跪地,有警員不斷以粗口辱罵他們,拘捕她的黎錦耀更問她:「做咩出嚟,係咪做天使?十個有九個都話冇,你估我唔知?」黎又喝罵前往警署的律師謂:「阻住人,唔好咁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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