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改運 女模疑被騙性交
一月一次做九次 涉作法男子受審
被告歐陽國富涉藉作法開運,哄騙女模特兒性交。黃耀興攝
現年55歲的被告歐陽國富,皮膚黝黑,束平頭裝,額中留有一小撮髮蔭,報稱泥頭車司機。他被控於07年4月至12月30日,向當時19歲事主X,訛稱跟他性交可助她改善運氣。
法官陳廣池為免讓事主X容貌曝光,昨應控方申請,批准X、其經理人及經理人的女友人在屏風後作供。
辯方另申請指,被告妻女及一名前女顧客將任辯方證人。鑑於其妻女均為教師,女客人已結婚生子,不欲丈夫知道往事,同樣要求在屏風後作供,但法官表示法庭無權答應要求。
控方開案指,X於05至07年為尖沙嘴一間模特兒公司的模特兒。她於07年4月從女經理人口中得悉名為「阿富」的被告可替人做法事轉運,但法事可能涉及口交及性交行為。X自覺事業不如意,遂要求結識被告。
在經理人安排下,X與被告於4月中初次見面。X與經理人及女友人到了港島區一住宅單位,客廳中央放有神壇,置有香爐,香爐插上三支香,在旁有衣紙、元寶、蠟燭及黃色符紙。
經理人及其友人先後跟被告入房,每人歷時15分鐘。之後被告要X上三炷香,跟他念咒,再入房內脫去全身衣物淨身。他以手指夾着符紙在X的頭部、胸部及陰部等位置游走。
其後被告脫光自己衣服,坐在床邊示意X口交。X照做,被告並在她背上寫畫。兩人隨後性交,為時15分鐘,直至被告在X體內射精。被告又開符水給X喝下,再給她一杯清潔身體。X付了200元利是給被告。
控方指,被告於5至12月間,每月均與X進行同樣儀式,每次均不戴安全套。被告強調不可不做,因做足九次儀式才可轉運,否則前功盡廢。
X在半信半疑下完成九次儀式,她於08年1月發現懷孕,尋求團體協助及報警,並進行墮胎。控方指,經DNA鑑定被告是胎兒父親。另根據香港青松觀董事局總秘書周和來指,被告使用的道具與道教類似,但道教儀式中沒有透過男女交合,達致消災解難,增福延壽。
案件編號:DCCC56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