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炸藥威脅炸警署候判 少年梁國雄涉傷懲教人員
黃劍平少年梁國雄炸警署襲擊懲教人員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香港仔警署
17歲的少年梁國雄聲稱,因早年遭警方虐待而懷恨在心,於前年10月攜5支自製試管炸彈到香港仔警署威脅引爆。少年早前在高等法院認罪,法官同情被告年輕,押後至本月17日待取得其報告始判刑。惟少年被指在還柙期間打傷懲教人員而再被控。
案件今早在觀塘法院提堂,被告梁國雄(17歲)否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將在9月1日進行預審,被告要繼續還柙懲教看管。
控罪指,被告上月21日,於璧屋懲教所醫院大堂,襲擊懲教人員黃劍平,因而對黃劍平造成身體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