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摘錄了當中的「誹謗」字句:「自從中共掌權以來,中共歷代獨裁者最在乎的是手中的權力,而最不在乎的就是人的生命」;「中共獨裁政權提倡的官方愛國主義是『以黨代國』體制的謬論,愛國的實質是要求人民愛獨裁政權、愛獨裁黨、愛獨裁者,是盜用愛國主義之名而禍國殃民之實」等等。
這些文章曾在「觀察」及「BBC中文網」網站發表,劉曉波的辯護律師當時抗辯,認為這些文章僅屬公民言論自由、表達個人觀點的範疇,不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法院裁定,劉曉波以推翻國家政權為目的,利用互聯網傳遞訊息快的特點,其行為已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決書稱,劉曉波屬「罪行重大的犯罪分子」,依法應予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