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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逃犯】商界倡剔除經濟罪行 林鄭:綜合意見後再認真回應

蘋果日報 2019/03/20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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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將單次個案移交安排適用至台灣、澳門及中國,但引起法律界和商界極大疑慮。特首林鄭月娥今早到立法會出席質詢時間,議會陣線多名議員在會議廳外手持標語示威,批評港府借台灣兇殺案為由硬闖修訂《逃犯條例》,高叫口號「借台灣過橋,出賣香港人可恥」。會上有議員要求修訂應剔除引渡商業或經濟罪行,亦有議員追問若台灣不接受有關修例,港府會否撤回方案。
經民聯林健鋒指,商界非常擔心誤墮法網,要求林鄭考慮調整修訂,包括在內地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後才進行引渡,以及剔除極輕微的商業或經濟罪行。林鄭稱難以具體回應有關建議,因保安局早前諮詢結果顯示市民普遍支持修例,但當局亦聽到商界憂慮,故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連日走訪商會游說及聽取意見,政府會在整理意見後再謹慎認真回應。林健鋒再追問可否先針對爭議較少的罪行進行修訂,林鄭只重申之後一併回應。
熱血公民鄭松泰質疑港府有否向台灣查詢是否接受有關修例,林鄭指台灣多次致函要求港府就一宗港人涉及的謀殺案提供協助,港府因而啟動修例,強調做事要有先後次序,如本港沒有相應的條例,引渡疑犯根本無從談起。鄭追問若台灣政府不接受修例,港府會否撤回修例,林鄭回應稱無論台灣是否接受,港府都要先有方法處理引渡要求,重申今次修例並非只針對個別個案,而是希望填補機制的漏洞,日後若其他地方提出引渡要求也能按相關條例處理。
曾提議由中國最高法院要求後才啟動移交程序的工聯會黃國健表示,暫未收到消息港府會收窄可移交罪行範圍,但他認為只剔除商業罪行始終較難向社會交代。他指引渡適用的經濟罪行不少屬較輕罪行,例如涉及稅務罪行等,可考慮訂明涉案金額多少才可申請移交。被問到身兼全國政協委員的前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提倡引渡「先暴力,後經濟」的罪案,是否較容易向社會交代,黃就指要看清當中細節,才可評論。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則表示,現階段已用盡他可用的時間與各界別尤其是商界,解釋保安局的建議、做法及要克服的困難,亦細心了解對方意見、理由及出發點。他重申局方收到的意見中,有3,000份意見書支持、1,400份反對,現正全面研究不同意見。李指,局方會在提交正式方案後再解釋,但他未有回應任何提問就隨即離去。
李家超今日亦與廠商會成員會面,廠商會會長吳宏斌會後指,很高興聽到李家超表明會慎重考慮,在不影響國際公約及與其他司法管轄區已達成的長期協定下,研究調整《逃犯條例》中一些具爭議的罪行範圍。
不過,民主黨涂謹申認為,即使修例剔除經濟罪,也不能釋除商界疑慮,強調港府單方面修例下,有關移交安排不涉及雙方協議,即引渡國並不同意有關價值觀或剔除安排,隨時在成功移交後再加控商業罪行。
涂重申,中港兩地就移交逃犯協議商議20年都未能達成協議,證明雙方有基本重要原則未能達共識,質疑若問題在於經濟罪行,多年來兩地商討過程不會未曾想過剔除部份罪行,強調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簽訂協議的重要性,在於雙方均承認對方的基本價值觀、原則及人權保障,認為港府即使剔除經濟罪行,只要沒有與內地簽訂協議,內地都可以在引渡後任意妄為,形容情況是「我同你冇協議,你根據你法律一廂情願移送,我冇承認你價值,我冇應承過你」。他舉例指內地即使根據駕車撞死人案件提出引渡,特首及法院都基於有關情況作出批核,內地審案期間都可以加控其他商業罪行,因港方修例不等於內地承認有關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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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民聯林健鋒指,修訂逃犯條例令商界非常擔心誤墮法網,要求林鄭考慮調整修訂,包括在內地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後才進行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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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陣線多名議員在會議廳外手持標語示威,批評港府借台灣兇殺案為由硬闖修訂《逃犯條例》,高叫口號「借台灣過橋,出賣香港人可恥」。何頴賢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