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與公開拍賣不同之處,在於政府不會亦不用將發展商入標的價格公開,故究竟發展商出價有多低,市場難以查找。有別於公開拍賣,發展商看得有多淡、市況有多壞,全部浮面。假設地皮底價是每方呎6000元,以公開拍賣形式推出,若連6000元這底價亦沒有發展商承價,對市場震撼極大。
相反,若政府心目中地皮每方呎底價是8000元,但入標財團出價低至5000元,政府只需一句「未到價」便可向公眾交代,沒有人會知入標價是7999抑或僅得5000元,甚至可能是政府未能接受發展商入標的項目發展計劃。
政府以招標形式推地,代替公開拍賣形式,雖然透明度降低,但在穩定市場、穩定經濟的大前提下,不失為可接受的做法。
地產商投地越趨小心,沒有人能預計,若繼續以公開拍賣形式推地,市場反應會是如何。若發現投地價格保守,成交價很低,甚至導致政府要收回土地,對經濟將造成極大衝擊,這是沒有人包括政府希望發生的事情。
文:張一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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