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昨由長子陪同到庭,長子只顧玩手機。被告認虐兒罪後遭裁判官斥他「急怒攻心」,但准保釋至6月22日。他離開時表示:「我從來都唔躁,如果我躁就打咗佢,係唔係?我只係用最簡單同直接嘅方法解決問題!」
辯方求情,被告與前妻育有兩子,前妻從事保險業需不時往返內地,故照顧兩子的重擔落在被告身上。被告並非蓄意虐兒,只是一時心急,現很掛念幼子,他承認教子方法有問題,會檢討。 案情指上月13日晚,被告一家四口到油塘吃飯,將平治房車泊好。幼子後來表示要如廁而離開食肆,但15分鐘後仍未返回,被告四出尋找,發現幼子匿座駕後。被告怒捉幼子雙手,將他鎖進座駕車尾箱後開車。市民目睹過程,記下車牌號碼並報警。被告約15分鐘後將座駕停在藍田康田苑對開,將幼子放出來,喝罵他及踢他兩次才回住所。
案件編號:KTCC1768/15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