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國泰港航等有權改航程未必賠償 港人直航關島反被要求到三藩市轉機
國泰消委會香港航空航班延誤
乘搭飛機最怕遇着航班延誤,甚至突然停辦。但消委會檢視20間航空公司的延誤或取消航班安排,發現16間公司包括國泰航空及香港航空等,條款均列明機票上的航班預定時間,並不構成機票合約的一部分,即航空公司均有權更改航班預定時間,消費者或因此而蒙受旅程安排上的損失。
消委會透過航空公司的網上資料及熱線電話查詢,檢視20間來自不同地區、載客量較高的航空公司的航班延誤或取消安排,及相關補救措施,等候候補航班的支援、損失賠償責任及退票安排等。有關調查結果在最新一期《選擇》月刊刊出。
檢視的20間航空公司包括:全日空航空、亞洲航空、國泰航空、宿霧太平洋航空、中華航空、中國東方航空、香港航空、大韓航空、新加坡航空、泰國國際航空、阿聯酋航空、卡塔爾航空、法國航空、英國航空、芬蘭航空、德國漢莎航空、加拿大航空、美國聯合航空、澳洲航空及埃賽俄比亞航空。消委會發現,當中除亞航、宿霧太平洋、芬蘭航空及漢莎航空4間公司外,其餘16間包括國泰、港航等均在運送條款訂明機票上的航班預定時間,並不構成機票合約的一部分,即航空公司均有權更改航班預定時間,而不影響機票合約的有效性。若航空公司突然更改航班的出發或到達日期或時間,消費者有機會因此而蒙受旅程安排上的損失。
不過, 國泰、大韓、阿聯酋航空、英航、芬蘭航空、漢莎航空及澳航等11間公司就列明,如航班有任何改動,會盡力提早向受影響乘客作出通知。其他9間則沒有列明會否提前通知受影響乘客,即乘客有機會在沒有收到任何通知情況下,航班時間被更改。消委會建議消費者出發前,不時查詢航班出發時間有否更改。
至於一旦出現航班延誤或取消,大致有3種補救方案,包括由航空公司主動安排改乘其他航班;容許乘客改期到相同目的地;若乘客不滿意航空公司的安排,可要求退款。基本上所有航空公司都有退款的安排,但有6間航空公司包括:國泰、亞航、港航、加拿大航空、聯合航空及澳航就列明,只有在航空公司可以控制的情況下出現延誤,例如航班調配或機件故障等,才安排退款。
消委會就曾接獲投訴,苦主張小姐原訂香港直航關島機票的來回機票,但因航線停航,航空公司提出的毋須改期及不另收費方案,竟是需兜大圈先到夏威夷及三藩市轉機,最後才轉飛關島,令原來不用5小時的直航時間,大大增加。但消委會沒有公布涉事航空公司名稱,而張小姐最終唯有放棄旅程,並獲全數退款。
另一個案的陳小姐8月中旬透過航空公司網站購買9月下旬由香港啟程到芝加哥的直航來回機票。陳小姐在出發前2天到航空公司網站預辦登機手續,才發現預訂的直航航班被改為需轉機的航班,陳小姐最後決定取消機票。但陳小姐及後發現航空公司來往香港至芝加哥的航線,早於8月下旬已正式停航,認為航空公司在停航前數天仍然出售有關機票非常不當。她向消委會作出投訴,經調停後,航空公司以價值300美元之旅遊禮券作補償。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陳錦榮表示,近年亦有較多航空公司因應市場,選擇將航線改作聯營,而近月本港社會狀況,有較多航班取消或更改,消費者應預料航班受影響,購買機票時要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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