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庭上證供,姓陳及姓鄧的疑犯最先被捕,簡及劉姓懷疑刀手則在案發翌日潛逃。鄧被控謀殺罪還柙,陳則獲准保釋候查,洩密計劃亦在此時展開。廉署接到投訴,懷疑有人出賣警隊機密資料,遂多次竊聽被告的私家車,拘控洩密者。
警員李潤福與警長葉國良接頭,討論謀殺案證據,李透露警方未找到目擊證人,現場血液多屬於死者,難有證據指證鄧,故「唔×使驚」。李其後多次催促葉,着他提供更多資訊,又謂若鄧「行唔返出嚟,好難同朋友交代」。警方其後認為證供不足,撤銷起訴鄧,陳則無條件釋放,即使再有一名姓陸疑犯投案,亦因證據不足無法提控。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