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9年情玩完祼照威脅復合 官勸被告:發生咗就返唔到轉頭
刑事恐嚇祼照威脅馬榮傑
拍拖9年的年輕情侶情變,女方另覓新歡,一直對愛人供書教學的男方箍煲心切,致電前度要求復合,並威脅將對方裸照上載facebook公諸於世。女方不就範,男方遂將11張女方祼照傳到情敵的手機。男方早前承認刑事恐嚇罪,今判刑時裁判官勸勉他不要因感情事而變得頹廢,謂「有啲嘢發生咗就返唔到轉頭」,判他接受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今求情時一再重申,被告馬榮傑(22歲)犯案因一時為情所困,希望法庭輕判,讓年輕被告重投社會。
被告的感化報告透露,被告分手後甚至將10萬元積蓄胡亂花光,署任主任裁判官周燕珠不禁歎息「呢啲血汗錢嚟,應該儲起佢」,勸被告應該理智處理,要更積極面對人生。周官又表示,被告應明白母親在他最低落時仍給予無限支持,勸他勿與家人疏離,要共同面對困難。
案情指,被告與朱姓前女友(21歲)今年1月分手,被告於4月18日晚致電朱,威脅「你唔同番我一齊,我就掟晒你啲相上facebook」,嚇得朱立即掛線。約1小時後,朱的陳姓新歡(30歲)收到被告透過whatsApp傳來共11張朱的裸照,朱亦在同一時間收到被告的whatsApp短訊,知會她已發送照予陳。警誡下,被告承認發裸照是要向朱發出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