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台灣衞福部發現豆皮廠使用的豆製品乳化劑才是源頭,多家使用該款乳化劑的豆類食品廠被波及,大批豆乾、油豆腐與豆皮產品下架。該款乳化劑由台南盧氏父子製造及販賣,父親盧天榮(74歲)大學物理系畢業,曾任中學理科老師,與技術學院化工科畢業的兒子盧嘉芊(40歲)一同研發乳化劑配方,以客人抱怨染色效果差為由,使用含有二甲基黃的油性工業用染劑「油脂黃粉」,賣給全台6個縣市,共14間食品廠使用或轉售。
檢方起訴盧氏父子危害消費者健康、獲取暴利,一審判父親7年及兒子9年徒刑,並罰1,500萬新台幣(下同約386萬港元),父子上訴。其後二審指父子具化工知識,卻狡辯不知原料危害健康,且態度不佳,依製造、販賣非法食品添加物罪,改判父三年及子四年徒刑,並罰款900萬元(約231萬港元)及沒收犯罪所得406萬元(約104萬港元),最高法院昨天維持二審判決定讞。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