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女嬰於上月26日在瑪麗醫院出生,由母親即被告餵奶。至29日被告餵過奶後,護士巡房時發現女嬰臉上有瘀傷,雙手手指甲部位亦受傷流血,於是向被告查問發生甚麼事,被告回答稱不知發生何事,只稱姊姊替女嬰修剪指甲時不小心弄傷女嬰,最終院方報警處理。
此外被告早前涉嫌干犯一宗殺嬰案。她於去年8月報案指其兩個月大兒子在長洲住所內昏迷,兒子送院後證實死亡。其後她被落案控告一項謀殺罪,後改控誤殺罪,並獲准保釋候審,她在保釋期間涉干犯今次案件。據悉,涉案男嬰與本案女嬰均由同一父親所生。
案件編號:ESCC3922/16
■記者陸羽平、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