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助理負責擔任調查工作、蒐集及核查資料,以便審查或覆核各項綜援申請。獲聘者須從事戶外及緊急救援工作,或須不定時工作,隨時候召或上班候命。
獲取錄者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三年,通過試用期後可按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三年,政府會再按當時情況以長期聘用條款聘用。社會保障助理起薪點13,120元,人工最高可遞增至22,985元。
應徵者須於最後今日提交申請,申請表格可向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若果在六至八星期內仍未接獲通知,可視作已經落選,查詢電話25744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