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傭因兩名分別4歲及2歲的少主沒有好好吃飯,在今年2月的3日內多次大力拍打、扭屈和拉扯二人手臂,更曾掌摑4歲的女童,過程全被僱主裝於廚房的閉路電視拍下,證實4歲女童被打共12次,2歲的男童則被打14次。印傭經審訊後今被裁定7項虐兒罪成,判監5個月。
被告AdrianaMarsalina(38歲)在審訊期間曾辯稱當時只是做假動作嚇兩少主,女童哭是因為撒嬌,但裁判官今在裁決中指被告砌詞為自己開脫,說法有違常理並不可信。
裁判官又謂,本港父母因要外出工作,而將小朋友交給家傭照顧,但被告卻違反誠信,對兩事主施以不合理及不必要的暴力,而且兩事主十分年幼,不懂保護自己、反抗及投訴,故法庭必須保護。
一班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的成員今在庭外示威,發言人指對裁決感欣慰,但認為判刑過輕,未具阻嚇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