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佢(楊善深)畀唔畀(收藏品)我都一樣,啲畫我欣賞咗就喺我腦中,我唔一定要擁有,但係有人要侵犯我嘅權益,所以我決定𠵱家講出嚟。」劉蘭芳續指出,除楊與前妻所生的幼子天悅外,其餘子女於楊生前均對她十分尊重,她本身則覺得對方為「物質主義者」及對藝術一無所知。劉表示,楊善深亦有相同看法,「我曾經叫楊生送少少畫畀啲仔女做紀念,但楊生話『畀佢哋做乜啫,佢哋都唔識嘢嘅。』」
劉蘭芳表示她本為社會工作者,退休後一直有長俸,而其子楊駿現於加拿大一家大型電腦公司任技術顧問,所以二人均不需依靠楊的遺產。不過,她引述楊善深所說,解釋為何丈夫要在04年更改遺囑。「佢(楊善深)話佢啲仔女個個年紀都好大,但係好可惜冇一個有成就……所以想畀多啲嘢佢啲仔女。」劉指自己並無反對丈夫的做法,並表示「我唔需要佢啲錢」。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HCA154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