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西醫幸凌宇涉嫌於06年向病人處方含消毒火酒感冒藥水,導致多人喉嚨不適、作悶或嘔吐,昨日與女助護在荃灣裁判法院被裁定售賣不宜飲用藥水等六罪成立,裁判官嘉理仕批評西醫貪求便宜,向並非正規藥廠買藥水肇禍,相信審訊對其行醫生涯已造成嚴重影響,故判罰款8萬元,女助護則判罰3,000元。
幸凌宇在東涌逸東商場的診所昨日沒有開門營業,有姓葉街坊雖聽聞兩年前的「火酒溝藥水」事件,卻不知主角正是幸凌宇,附近診所的女護士則強調不會「溝藥」。
幸凌宇(37歲)被控於06年8月至9月,在其診所出售四樽含抗敏感藥氯笨那敏的藥水,但藥物成份超標五倍,未經註冊,又在診所售賣四樽不宜供人使用的氯笨那敏藥水;女助護盧笑娟(51歲)則被控於06年9月,在診所出售一樽不宜供人使用的氯笨那敏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