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朝思夜盼藉打擊高盛尋求公義的朋友,這場官司應該不會帶來甚麼翻天覆地的改變。也請大家明白,這次跟安隆事件不一樣,如果以為高盛會像安隆般因此成為歷史,恐怕是一廂情願的想法。事實上,自安隆事件之後,美國的監管機構收緊了對上市公司的規管,可惜,歷史似乎在說,政府又一次捉錯用神。
有人覺得被高盛刻意隱瞞騙了財,他可以天天到高盛總部開大聲公、拉橫額,或者到法庭尋求公正。香港的司法制度,沒有集體訴訟的機制,所以香港的監管機構不可以將問題交到司法機構,實在有點可惜。
香港的施政和司法制度,背後的邏輯,就是要每個人為自己的利益着想和行動。當然,政客又怎會理會甚麼制度的設計邏輯?沒有途徑去討公道,又或者不願意負擔追討公道的成本,結果便惟有喊打喊殺,就是將立法會當成公審的場所。
結果香港監管機構矯枉過正,將所有複雜一點的投資產品都管死了。資金沒有出路,自自然然跑到地產的舊經濟模式。一個問題被掩飾起來,變成了另一個問題在別處冒起。
再說遠一點,話說當年消委會向銀行施壓,要取消利率協議,銀行從息差的收入下跌,結果要多搞點非利息收入,也就是那些「複雜一點的投資產品」,現在這一條路又行不通了,銀行會否走回利率協議的舊路呢?
利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