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承認恐怖威脅罪 最快月底可望假釋送交移民局

蘋果日報 2018/06/05 06:16

校園槍擊孫鵬狄鶯孫安佐

狄鶯和孫鵬的18歲獨子孫安佐今年3月27日因揚言在賓州校園開槍遭捕,被控以恐怖威脅和持有犯罪武器兩項罪名。當地時間4日舉行審前會議,賓州特拉華縣地區檢察官柯普蘭(Katayoun Copeland)宣布,孫安佐針對恐怖威脅罪嫌公開認罪。法官裁定孫安佐4至23個月刑期,服滿最低刑責且符合假釋之後,將交由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
孫安佐選擇認罪協商,法官祭出4至23個月刑期,也就是說孫安佐只要服滿最低4個月刑責,就可以假釋。而孫安佐在3月26日入獄,本月底就符合假釋資格。
法官裁決,孫安佐這段期間將在喬治希爾矯正所(George W. Hill Correctional Facility),符合假釋之後,將移送移民局。
根據特拉華縣政府公布的資料,法官也裁決,孫安佐應支付700美元(2萬860元台幣)的賠償金、各支付350美元(約1萬430萬元台幣)給德拉瓦郡佛爾庫洛夫特(Folcroft)警察局和K-9警犬訓練單位。
院方昨天表示,孫安佐屆時應出庭。這是他繼4月25日於賓州地方法院出庭應訊,在訪問中吐出「只想看動漫」金句之後,再次現身法庭,這次出庭的地點是賓州德拉瓦郡中級民刑法院。

據《中央社》報道,賓州特拉華縣中級民刑法院公關主任李森(Donna Reason)表示,審前會議預定6月4日下午2時舉行,孫安佐「應會出庭」,律師和檢察官也會到庭,與法官一同討論。若被告認罪且法官接受,可能很快結束,若控辯雙方有爭論點需要解決,可能就會拉長時間。如果檢方提出認罪條件,被告與法官都接受,當天有可能結案,但法官也可能決定擇期宣判。

所謂審前會議,是指法院正式開庭審理案件前,與控辯雙方共同召開會議,解決案件相關問題,包括簡化爭點、修改訴狀、限定專家證人數量等,是為案件正式審理作準備的訴訟程序。
孫安佐案原定5月23日正式提審(formal arraignment),但孫安佐由辯護律師出面放棄這項程序,當天並未出庭。當時外界猜測,關於孫安佐的心理評估報告(psychological report),應會在這場審前會議完成並在會議期間討論。

擁有美國律師執照的慶辰法律事務所律師侯慶辰解釋,「審前會議」是法院正式開庭前,法官邀集檢察官以及被告律師進行的三方會談,通常會在法官的會議室中進行,此會議性質很彈性,關乎案件的事項都可以進行討論,法官也可以在此時協調雙方進行認罪協商的可能性。

侯慶辰說,美國刑事訴訟案件進行程序在預審庭結束後,會先讓控辯雙方進行調查證據,像是孫案目前進行的心理評估報告,等到調查證據結束後,因美國是陪審團制,所以美國法院會先向當地戶政事務所聯繫,隨機抽選陪審團候選人,接著法院會再開一次會,讓檢察官及被告律師面試並選擇陪審團,陪審團組成後,法官會訂定正式開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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