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昨指,X於案發後仍與何及姓馬次被告關係密切,除繼續在吉野家「玩唧」,還在暑假與馬在燒烤場同玩,並於開學後叫馬代她約會何,出席她的生日派對,因當時已辭任吉野家的何一直不肯回應她的短訊。她不同意該說法。
辯方另指,X去年9月10日與馬為鄰座同學,當日她與馬在課堂上偷偷用電話聽MP3音樂,兩人共用一對耳筒,其間警方來電,叫她助查,馬亦同時聽到,馬只叫她如實講述案發經過,不用擔心,從無教唆她講大話。X不同意。何、馬及第三被告李孝忠分別被控於去年四至五月間某天強姦及教唆強姦女事主,馬加控妨礙司法公正。
案件編號:HCCC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