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為陳佩君(又名陳佩珍),原告則為曾華山,他昨供稱2009年5月22日閱讀相關報道後,令他飽受精神壓力及名譽受損。曾續稱,香港市民十分留意龔的爭產案,「人哋當肥皂劇咁睇,我承受好大壓力,好似幫緊全港人都唾罵嘅人,幫呢個人去奪取王德輝同太太畢生賺嘅錢,個個都覺得我幫緊個邪惡嘅人」,曾認為苦無機會向誤會他的人澄清,令他十分痛心,甚至其妻也感到委屈落淚;加上被人稱他為「二五仔」,他昨指與梁份屬好友,令人以為他出賣梁。
2012年曾華山去信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投訴陳振聰的代表英國御用大律師Ian Mill及律師麥至理,對Ian Mill的投訴仍在處理中,而麥則被律師會發信譴責,但曾認為律師會的裁決過輕,他曾就此提出反對。
案件編號:HCA185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