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受傷案頻生 警沙頭角撿獲捕獸鐵籠
野豬殘酷對待動物沙頭角捕獸器
警方、漁護署及愛協聯合行動,在沙頭角搜獲懷疑用作捕捉野豬的鐵籠。(警方提供圖片)
警方沙頭角分區人員鑑於近日在沙頭角,發生多宗涉及使用捕獸器引致動物受傷的案件,今早聯同漁農自然護理署及愛護動物協會展開聯合行動,在南涌及禾坑一帶村落搜索非法放置的捕獸器。行動中,人員撿獲一個懷疑用作捕捉野豬的鐵籠。
根據《香港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任何人非法管有或使用狩獵器具,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而《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亦訂明,任何人不合理地而引致動物受傷及不必要的痛苦,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警方稱捕獸器不單對動物造成傷害,亦可能對郊遊人士構成危險,呼籲市民切勿非法管有及使用捕獸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