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李家超撐警仿強國標準執行 涂謹申憂監控無皇管違國際公約

蘋果日報 2020/06/11 14:14

李家超港版國安法

「港版國安法」具體條文還未出台,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已表明,警方正成立新部門以落實執行「港版國安法」,生效首日就可執法。他今日在立法會回應傳媒時辯稱,因為人大的決定已清楚表明,香港有責任履行《國安法》條例內,要求港府做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故此須在警務處準備及安排人員執行國安條例;然而被問到相關細節問題時,李又即推說,目前未有具體條文。

李家超日前接受專訪時指,警方已成立由警務處長鄧炳強直接管轄的專責部門,以便「港版國安法」生效當日就能執法等。

今日李承認,國安法的草案仍然「喺國家層面審議中」,但因人大的決定已清楚道出,香港有責任履行條例所要求,香港要做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所以負責的執法單位就要做好準備。他續指,警方多年來在執法上富有經驗,亦曾處理有關國家安全,譬如禁止港獨的工作,故此對警方有信心。

同時,他以人大的決定辯稱,任何人在香港執法都須符合香港法律,不可超越權限,而港人現有的合法權益和自由都獲得保障,因為「《基本法》係完全無改動過」。

可是被問到相關的專責部門人數、有何訓練、如何與內地執法單位合作等問題時,李又推說要視乎「港版國安法」的具體條文,屆時才知道有甚麼可以做、有甚麼不可以做,以及進行深入討論。
涂謹申:警政治監控不受約束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新設的香港國安機構,簡單而言是重組港英時代的政治部,做政治監控,港英時代的政治部,是用英國的標準做政治監控,現在是用內地的標準,因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要參考內地方法,那必然是按照內地標準執行,雖然官員強調,新法例不會以言入罪,然而按內地準則,由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法例就是要達到以言入罪的目的,不符合國際保障人權標準。

涂謹申憂慮,新法例下港人很容易被控告與外國勾結,因香港人有很多外國聯繫,新的國安法容易令港人墮入法網,加上會引入監聽,若與外國組織評論該條法例有何不當之處,也可能變了勾結外國勢力罪證。他指出,以前英國政府有一套民主制度去跟進殖民地的法律,但內地政府是否跟從國際人權公約的標準,很成疑問,令人極之擔心內地國安法在香港實行,政治監控不受約束。

記者 呂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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