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發今次「爭產」風波的是歷史悠久的車公古廟,毗連近年才落成的新廟地段。莫錦貴指,車公古廟原屬沙田九約鄉村所有,當年由於收入豐厚惹來各村爭奪利益,甚至爆發流血衝突。當年港英政府介入事件,於1932年透過法律手段將業權收歸名下,自此車公廟的擁有權便落入政府手中。
莫錦貴稱,當年判詞極有問題,將兩名車公廟司理人的「業權」收去,但問題是傳統鄉郊廟宇和宗祠的司理人只負責日常管理,並不獨自擁有業權,「擁有業權係所有沙田原居民,政府其實唔算收咗個業權」。他指政府應歸還業權,否則明天召開村代表大會後,或會興訟追討到底,「政府一直唔肯坐低同我哋傾,呢啲係咩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