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巴基斯坦營商的本港女子詹碧儀,投訴因業務糾紛,被當地警方提出刑事起訴,在扣留期間被男警脫光衣服,並在患病期間被禁止求診,在保釋候審期間更曾遭遇槍擊。她又不滿中國駐當地大使館以她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即BNO)為由,一度拒絕介入提供協助。
協助詹碧儀的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王智源指出,事主前年八月到巴基斯坦與當地商人合營健康食品傳銷生意,在業務運作後不久,即收到合夥人的父親通知,要求代兒子退股及取回投資的本金。原來已發支票退還款額的她,考慮到遲遲未收到合夥人的書面退股通知,加上公司由美國訂購的部份貨品仍在對方手上,遂知會銀行取消支票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