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稱接着與被告一起返回店內,其間發現被告想將手伸進手袋,遂質問她「你想做乜」。兩人進入職員辦公室,被告突彎下腰,打斑膏從她身上跌出。被告稱患哮喘及感不適,救護車到場將她送院。
陳其後改口指被告將染髮劑放入手袋而非環保袋,又稱被告在店外並沒說過「係冇畀錢」,只是當他說「小姐,你有嘢未畀錢」時,對方回應「yes, yes, yes」。他亦承認沒看見被告將涉案物品放進手袋,因被告當時背對他,但他憑被告的動作,相信她將物品放進袋。
男警接報到場要求檢查被告手袋但被拒絕,由於當時未有女警,故沒對她搜身。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STCC2521/17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