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信和置業(083)發行5年期的可換股債券集資20多億元後,部份朋友指出,由於獲足額認購,反映投資者看好本港地產股,有正面作用云云。
筆者對上述的講法不大同意,假若機構投資者真的看好信置的股份,大可在市場吸納正股,不用改為吸納成本較貴的可換股債券。
首先,在上個年度,信置每股股息為12仙,以上周發債集資前的收市價(周三)7.15元計算,股息率亦達1.68厘,較可換股債券的1.625厘高。此外,這可換股債券的換股價大約為9.225元,較集資前的收市價高出2元多。
基本上,持有可換股債券的投資者,他們收取的利息較股息為低(註:假若維持12仙股息),日後的換股價亦較現時吸納正股為高。故此,在相比之下,看好信置股份的投資者,應是吸納正股,而不是可換股債券。
持有可換股債券有何好處?首先,其債券利息為1.625厘,即使日後信置的盈利不佳,因而減少股息,甚至不派股息,但卻不能停止償還債券利息,因為債券持有人可循法律途徑追究,但股票投資者卻不可追究公司不發股息。故在收取利息方面,可換股債券的持有人相對較有保障。
此外,假若稍後本港的地產市道不佳,信置的盈利平平,其股價不但沒有升至9.225元,反而反覆偏軟。可換股債券持有人,在5年後便可取回本金,絲毫無損,全身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