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私下向內地客收佣 銀行前副總裁涉向客稱屬行內收費
收賄叶鋒史紅流就私下收佣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私人銀行顧問前副總裁,被指於2014至2015年在任期間,替內地客投資股票後私下向對方索佣共91.9萬元。副總裁被控兩項索取利益罪,事主今供稱,被告向她索佣時稱,股票行業裡有這樣的收費。
獲廉署豁免起訴的事主史紅流(47歲)今出庭作供。史是內地建築商人妻子,2013年她於香港交通銀行開戶,翌年再斥資逾千萬開戶辦理投資移民,兩戶口由被告叶鋒管理。史稱曾告訴被告她的投資取態比較保守,惟被告幫她投資愈來愈多股票,這並非她的選擇,她也不認識被告揀選的股票。
而被告替史投資股票略有斬獲,史於2014年9月接到被告來電,說股票投資有盈利,他要收取20%佣金。史稱當時很驚訝,反問銀行已收手續費,被告則回應指股票行業裡有這樣的收費。史遂以為這是被允許,認為不應拒絕。
同年10月5日被告發電郵首次要求史匯款11.2萬元人民幣作為8月底以來的佣金。史親自到工商銀行上海分行轉帳到被告的帳戶。前年4月被告再要求她匯款,指2015年第一季史淨獲利港幣388萬元,他應得「獎勵」為62.17萬元人民幣。史再次到工商銀行匯款。惟同年8月,史的戶口已轉盈為虧,虧蝕達700多萬港元。案件明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