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紐約直擊】控方反對何在家軟禁:吳立勝曾外出食飯
蘋果日報 2018/02/06 16:50
電子腳鐐
保釋條件
吳立勝
何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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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釋聆訊中,法官在庭上曾經詢問控方,如果效法澳門商人吳立勝的案件,由何志平出錢聘請持槍私人保安24小時看守自己,做法是否有效,但控方強烈反對有關安排,在庭上力數私人保安的問題,更透露原本應看守吳立勝的保安,竟多次帶吳外出去餐廳用膳,又多次未有為他的監控腳鐐充電。法官最終接納控方意見,未有考慮讓何接受同一安排。
記者 林偉聰美國紐約報導
被當局起訴賄賂前聯合國大會主席的澳門商人吳立勝,去年被判罪成,現時正等候判刑。他在候審階段獲當局批准保釋,除了須在家中軟禁及接受電子監控外,他亦須自費聘用持槍的保安隊伍,24小時在他軟禁的住所看守自己,保安並須就任何違反保釋條件的行為向法庭報告。
法官昨日在何志平案的庭上向控方查詢做法的可行性,控方重申政府一直反對有關做法,形容是讓富有的被告「付錢離開監獄(buy their way out of jail)」。此外,執行上亦有很多漏洞,因有關保安不曾宣誓效忠法律,只屬保鑣性質,並由看管對象支薪;如果他匯報違反保釋條件行為,令法庭收回該人保釋許可,反而會令自己收入不保,因此他們傾向瞞報違規行為。
控方指吳立勝的情況就出現多個問題,原本應確保吳軟禁在家的保安,竟多次帶他出外到餐廳用膳,直至被發現才停止;當局有發現保安多次未為吳的電子腳鐐充電;對重覆到訪的訪客鬆懈,未有進行搜身;保安甚至開始享用吳立勝安排的食物。法官最終接納控方的意見,認為吳立勝保安的情況令人關注,因此亦不考慮讓何志平以同一方式保釋,直接駁回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