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智障自閉子女信託月內接受申請 家長入場費22.5萬

蘋果日報 2019/03/07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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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施政報告》提出,為育有特殊需要子女的家長,提供公共信託服務;家長離世後,由社會福利署管理遺產,長遠照顧子女的基本生活費,事隔逾2年,終有具體方案出台。「特殊需要信託」計劃將於本月內接受申請,自閉症、精神紊亂患者和唐氏綜合症等智障人士,其家長或親屬可委託社署,為患者成立信託戶口。計劃設有入場門檻,首次注資不可少於22.5萬元,包括每年行政費2.1萬元。
「特殊需要信託」辦事處現設有3名基金經理,專門與家長商討離世後子女的照顧計劃,包括日常生活費、教育、醫療和住宿開支,以評估每月開支預算。參與計劃的家長需與社署簽定信託契約,當中訂明子女即受益人每年的照顧項目和開支,亦要選定負責照顧子女的人士或機構,計劃隨後可按需要,每年修訂1次。
信託設有入場門檻,家長首次注資金額,不可少於監護委員會訂定的12個月生活開支,和社署當年行政費的總額;以現時每月開支1.7萬元和行政費2.1萬元計算,家長起碼要投放22.5萬元開戶口。工作小組成員之一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利孝和基金教授何錦璇指,現時市面的私人信託公司,入場最低門檻約4,000萬港元,年費為20萬元一年,相較之下「社署嘅服務係好平,市面上亦無可能搵到」。
社署助理署長(康復及醫務社會服務)郭志良解釋,社署不會在信託戶口啟動前,收取任何管理費。而首次注資的金額,是為受益人備存約1年的生活費,當家長過身後,戶口便可立即啟用,子女毋須等待遺產處理,才獲發「零用錢」。他指,若戶口存款耗盡,社署會盡快為受益人安排福利援助。
家長離世後,社署會按契約,向指定照顧者發放款項,至少每月1次檢視計劃的執行狀況。郭志良指,不少家長都反映難覓照顧者人選,署方正考慮與非牟利機構合作,如有照顧特殊需要人士經驗的註冊團體或家長組織,為受益人提供照顧服務,但收費和服務形式,則由用家和機構自行釐定,計劃會於兩年後再檢討。
現時全港合共有約20萬名自閉、智障和精神紊亂患者。61歲的退休人士唐太,其32歲女兒患有唐氏綜合症,屬輕度弱智人士,「而家智障人士越來越長壽,可以活到70幾歲,但我一定冇咁長命等到」。唐太說,早已立下遺囑,女兒目前雖仍有自理能力,但欠缺錢銀概念,「可以將銀包啲錢畀晒人」,令她倍感憂心。唐太曾向私人銀行查詢信託服務,「職員同我講,資產有幾千萬以上先會考慮」,現時社署以較低入場門檻設立公立信託,對家長而言是曙光。
但有家長認為行政費太貴,嚴重弱智人士家長協會主席黎沛薇指,智障人士平均壽命可達70歲,假設智障人士在家長離世後至少生活30年,管理費可達60多萬元,負擔相當大。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建議,政府應按信託戶口的資金計算,以資產的1%以下收取年費,以惠及更多家庭,並設立完整機制監察照顧者及信託服務。社署指,行政費只用於維持辦事處人手開支,收費或隨着工資增長有所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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