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面服刑】內蒙殺人犯獲保外就醫結婚生子 5獄醫暗中助3重犯
紙面服刑內蒙古獄醫王韻虹殺人犯保外就醫
內地再有重犯不用受罰事件,被稱為「紙面服刑」。內蒙古男子王韻虹早年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緩,後來減刑判囚15年,但5名獄醫先後幫助他違規辦理6次「保外就醫」手續、1次暫予監外執行,令他可在獄外活動期間旅遊、結婚、生子。直至2019年10月才被重新收監。內地記者近日獲得判決書顯示,包括監獄醫院副院長在內的5名獄醫為王韻虹編造病歷、開出病情危重報告,進而違法辦理保外就醫,已分別獲刑,各人被判囚3至5年半不等。
裁判文件顯示,2001年,內蒙古科技專修學院時任院長張明德花20萬元人民幣(約22萬港元),僱用王韻虹殺人,2005年王韻虹被判處死緩,經兩次減刑後最終刑期為15年。他入獄期間6次保外就醫、1次暫予監外執行,還外出旅遊、工作、結婚生子。
讓王韻虹逍遙法外的正是內蒙古監獄系統的5名獄醫,包括內蒙古呼和浩特第四監獄副監獄長兼監獄局第一醫院副院長王全仁、內蒙古監獄管理局第一醫院內科主任高春桃、內蒙古監獄管理局第一醫院預防保健科原主任張滿、內蒙古監獄管理局第一醫院原醫生李齊放,以及內蒙古監獄管理局第一醫院急診科主任醫生陳華。
內蒙古監獄管理局5名獄醫違法辦理保外就醫,涉及的罪犯不止王韻虹一人,還有2004年錫林浩特持槍殺人兇手莊永華,以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詐騙犯鄒慶。該二人和王韻虹一樣,曾至少獲兩次減刑,並多次違法保外就醫。在5名獄醫被查處後,三人均於2019年10月24日由呼和浩特中院裁定,其在監獄外服刑的期間不計入執行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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