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醜聞】民主黨發起眾籌200萬 集港人之力狙擊梁振英
律政司廉署林卓廷梁振英民主黨吳思諾UGL尹兆堅眾籌
【新增梁振英聲明】
早前有傳聞指,廉署結束前特首梁振英UGL涉貪案,律政司決定不作起訴的消息,引起嘩然,其後律政司發聲明指,未決定是否提控。為了不能讓此事石沉大海,民主黨今日發起名為「天下為公」(Wolf-hunting)的眾籌計劃,希望集香港人之力,籌集足夠財政資源,繼續追究梁振英的UGL涉貪案,眾籌目標為200萬元。有意捐錢市民可以透過fringebacker捐款,眾籌計劃至9日晚上10時半,款項已超過10萬。
發起人之一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所有收取的款項聘請專業人士包括律師、會計師等提供協助,提供意見和分析,搜集資料,以協助民事和刑事調查,並會組織各國持份者,追究責任,並資助因追究UGL案引伸的法律及行政宣傳開支。他們會委託獨立的核數師,替今次眾籌所得的捐款核數。
林卓廷指,若市民覺得要打擊一切懷疑貪污的勾檔,維護香港廉潔,尋回公道的話,便要支持今次的眾籌計劃。他指,會視乎最終籌款金額,決定具體工作計劃,若反應超預期,他可加強在海外的工作,以狙擊梁振英,「聘用專業人士長期追究一個案件,其實係所費不菲。」他指,很多市民表明會支持計劃,不能放過梁振英,對眾籌有信心,「佢哋話如果曾蔭權都畀人告,點解梁振英會唔畀人告,好多人有呢個疑問。」
林卓廷指,會視乎專業人士的意見和分析,民主黨會討論如何應對,承諾會定期向公眾報告相關進展:「最終目標係協助香港、澳洲和英國嘅執法機構,不偏不倚去執法。」至於會否以眾籌所得款項用來作私人檢控,林卓廷指,現在首先是要搜集足夠證據,「如果你要我哋做晒檢控嘅角色同埋做埋刑事調查,取代廉署或者律政司,呢個唔係咁容易做得到。」
至於會否擔心遭梁振英「告返轉頭」,如指他們誹謗,林卓廷稱並不擔心,因為他們是為了維護香港的廉潔和公義出發,「我哋所有文件都係公開資料,我哋亦都好客觀畀專業人士睇過,作出一個公允嘅評論。」
該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指,UGL案至今已三年半,由立法會成立的專責委員會,進展十分緩慢,當中還發生梁振英涉嫌私通周浩鼎企圖干預、影響委員會的調查工作,建制派亦在會議中拉布,不斷提出重複問題,務求拖至本屆立法會任期完結,打消耗戰。他又指,梁振英亦反口,拒絕到委員會交代事件:「要追尋事件嘅真相,已去到山窮水盡。」尹兆堅指,民主黨認為對公眾要有一個道德責任和義務,追求UGL事件的真相,讓事件水落石出。
林卓廷指,專責委員會在建制派主導下,調查真相的前景是極不樂觀,但由於此案牽涉重大公眾利益和公義問題,故要盡力尋找公義。
林指,英國之行後,英國執業大律師Paul Harris,與及香港一班義務律師和大律師團隊分別向提供了法律意見,當中涉及重要的法律觀點,明確指出梁振英在UGL案中有犯法。他指,前者的法律意見已轉交給英國的National Crime Agency,而後者的法律意見交給了律政司和廉政公署,希望對方盡快作出公平公允的決定,究竟會否就UGL案作出檢控。
該黨大律師吳思諾指,他們委託的律師團隊得出的法律意見指出,從公眾領域上得到的資料,梁振英在UGL一事上,已有表面證供,梁振英干犯了最少兩條罪行,包括《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代理人的貪污交易」,第二是普通法下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吳思諾指,梁振英當時出任戴德梁行董事或主席,梁與這間公司是有一個代理人關係,當時他仍受僱於戴德梁行,並收取UGL公司5000萬元作為利益,以獎賞他做或不做某一些事,「律師團隊係有合理理由相信,他作為一個董事或主席時,其實佢已傾緊一份協議,呢份協議係對佢嘅公司有損害,佢所收取嘅錢係喺個收購價格扣出嚟,而且呢一筆錢係要收購成功先會收到,所以係有合理理由相信,佢係會促使呢單收購成功。」
吳思諾指出,由於梁振英在出任特首後,才收取這筆費用,但未有資料顯示他曾申報或就這筆收益交稅,所以有機會犯了刑事罪行中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梁振英今天中午出席活動時未有回應事件,下午則透過律師行發表聲明,批評林卓廷多次發表錯誤及有惡意的指控,保留法律追究權利,晚上更在facebook發帖,指林卓廷在記者會基於錯誤及不完整事實,就他在戴德梁行辭職時和UGL簽訂的「不競爭、不挖角」離職協議作出種種指控,就此作多項澄清,包括強調DTZ董事會主席已經書面代表董事會同意他直接與UGL商討離職協議,並與他協定避開利益衝突的安排,聲言「沒有掌握事實的全部就作出指控,責任自負」。
眾籌網址: https://www.fringebacker.com/en/projects/DP-A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