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伯與符有積怨,見到符即向他責罵:「你唔好再響人哋面前唱我老婆勾佬!」符反唇相稽,雙方發生激烈口角。
陳伯突然在懷中拔出一支長10吋電槍向符襲擊,符嚇至驚叫救命,結果引來月台上的乘客注意,以為兩人打架報警。
當值警員接報趕至,調查後發現陳伯懷有電槍,該電槍性能良好。他自稱是購自內地,目的是防身之用,本港市民藏有電槍屬違法,警員將他逮捕,至於受害人則返署錄取口供。
電槍可分鬚刨形和電筒形,在內地雖屬管制物品,卻輕易購得,每支約數百元。有醫生表示,電槍電壓頗大,即使一千伏特對人體來說已屬高壓電流,足以在一兩秒間令人感到麻痹、抽搐及失去知覺,嚴重者可能令事主心臟停止跳動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