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次重摔「親生仔」伯恩山犬致眼口瘀傷 豪宅狗主認虐畜判服務令
徐偉豪伯恩山犬虐畜
居於何文田豪宅「ONE HOMANTIN」的公司董事於今年2月,在家中露台重複的將所飼養的4個月大伯恩山犬摔在地上,又毆牠的頭,過程被途人目睹報警。無業男早前承認虐畜罪,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求情指,被告與涉案小狗關係良好,更為牠開設網上群組,裁判官最終接納被告視小狗是「親生仔」的說法,又考慮到小狗已康復及適合再次領養,被告亦有悔意,故判被告接受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徐偉豪(33歲)早前承認於今年2月9日,在其何文田住宅內毆打及虐待一隻狗,導致牠受傷。
辯方今求情時指,據呈交法庭的照片顯示,被告自去年12月7日開始飼養涉案小狗,並為小狗在網上開設群組,分享小狗的點滴。從群組內容可見,被告與小狗有一定溝通,被告亦有帶牠出街玩及見朋友。辯方又呈上單據,顯示在事發前一天,被告曾為小狗購買食物,可見他關心及關顧牠。
辯方又稱,被告原本將小狗隻放在籠中,惟因胞姊認為這樣對小狗不好,被告於是將牠放出籠,結果小狗在家中隨處便溺及咬破家中物件,導致是次事件。
對於控方呈上醫療報告,透露專家認為小狗身上的傷勢,基本上均是新近造成。辯方同意報告內容,並補充指,該狗隻現已完全康復,適合到新家庭生活,並稱被告願意接受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何俊堯判刑時指,近年社會發生不少虐畜事件,應判處具阻嚇性刑罰,即時監禁亦無可厚非。
惟何官亦提到,被告當初因婚姻出現問題並與妻子分居,遂飼養狗隻作陪伴。從辯方呈上的照片可見,受害狗隻的情況健康,與被告的關係似乎親密,接納辯方稱被告視牠為「親生仔」的說法,單據亦顯示被告於事發前買了一定金額的食物給牠。
案發與被告婚姻出問題及酒精影響下有關,何官接納社服令報告及被告親友求情所稱,本案是單一事件,行為與被告本性不符。
何官續指,本案不幸中的大幸是,受害狗隻已康復,並適合再次領養,亦沒有加刑因素,故即時監禁非合適判刑選擇;考慮到被告認罪,背景良好及有悔意,故判他接受16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下令他須於7日內將1.46萬元醫藥費賠償予愛護動物協會。
案情指,居於何文田豪宅的被告,去年12月開始飼養當時兩個月大的伯恩山犬,惟今年2月因不滿牠在家中隨處便溺及咬破家中物件,於是在露台將牠摔在地上約10次,又數次擊打牠的頭部,遭男途人目睹報警。經獸醫檢查後,發現受害狗隻眼部有瘀傷和腫脹,口部有血迹和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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