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欄討論到有關期指未平倉合約的問題後,收到多位讀者的email詢問,今日筆者再略作補充。上回跟讀者討論了期指未平倉合約與期指走勢的4種現象,第1種就是未平倉合約數量「增加」,同時期指上升,則反映「長倉」增加,暗示期指升勢可持續。第2種是未平倉合約數量「增加」,同時期指下跌,則反映「短倉」增加,暗示期指跌勢持續。第3種就是未平倉合約數量「減少」,同時期指上升,反映早前「沽空」盤平倉,引發期指出現短暫反彈,故升勢「未必」可以持續。第4種就是未平倉合約數量「減少」,同時期指下跌,反映早前「長倉」盤平倉,引發期指出現短暫下跌,故跌勢「未必」可以持續。
在上述4種現象中,筆者括着「增加」及「減少」,這未平倉合約的「增加」是指較長期及較大量的增加,例如期指的未平倉合約數量由去年初五六萬張,增至本月初的十萬多張。同時其增加幅度須超過10-20%,才能顯示出效力,日常增一二百張,意義不大。至於「減少」,通常是指未平倉合約數量由一較高水平,如歷史高水平逐步縮減,其「減少」幅度須達10-20%以上,才能顯示出效用,例如近日期指的未平倉合約數量由月初的108000多張,減少至日前的88900多張,減少幅度達17%,在短短10多日,未平倉合約數量勁減17%,才顯示出大戶「平倉」的急切。日常減少一二百張,意義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