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梁愛詩堅稱國安顧問非太上皇 指疆獨、藏獨案件應由中央審理

蘋果日報 2020/06/21 10:30

梁愛詩太上皇送中港版國安法國安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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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下中央在港設立的「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和國家有關機關,在「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案件行使管轄權,換言之港人被捕後或「被送中」受審。

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接受電台訪問時雖稱未看到草案條文,難以論斷,但指聽罷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日前言論,對此做法並不「出奇」,舉例指回歸前若有港督犯法,都會都送往英國受審,故她相信「特定情形」或指將來特首或主要官員若危害國家安全,將要移交北京審判,堅稱「特定情形」並非針對普通市民。梁又指特首指派法官審理國安案件「合理」,而北京指派的「國安顧問」也非太上皇。

有民主派議員認為「港版國安法」透過釋法權及管轄權,為中共破壞一國兩制設下兩大「後門」。

衝擊香港司法制度的「港版國安法」,或於本月28日至30日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但人大常委會至今未有公佈草案條文內容,昨(20日)只由法工委公佈「草案說明」,梁愛詩坦言對此有些失望,「嗰個草案我知道係有嘅,如果唔係佢哋無嘢可以討論」。對於人大制定草案至今從未公開諮詢港人意見,梁聲稱制定最終版本前,「已經好多人畀咗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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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撐特首指定法官審國安案合理
雖然未知條文內容,但梁愛詩今早多次為「港版國安法」對香港帶來的衝擊「降溫」,包括聲稱由特首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並不包含「執行」國安法;而由中央派員出任的「國安事務顧問」亦只是「畀意見」,無權執法和直接行使權力:「如果佢(國安事務顧問)嘅意見係唔適用、或者係唔啱,咁樣佢仍然唔可以直接指令國安委員會點做法」,否認國安事務顧問是「太上皇」,「如果你話太上皇,(就)要有尚方寶劍,呢啲權力要喺法律度寫清楚。」

至於草案指明將由特首指定法官人選審理涉及國安的案件,梁愛詩力撐安排「合理」,指特首作為維護國安委員會主席,「佢係有特別資訊同能力決定點處理國家安全嘅方法」,其間梁愛詩一度錯誤引述草案說明內容,錯指暫委或特委法官不屬有權審理國安法案件的法官。
指國家安全較人權自由重要
至於駐港國家安全公署,梁愛詩指因為中央處理國安的能力高於屬地區政府的港府,又指:「佢哋(公署)睇個樣,係唔應該直接執法嘅」。談及公署的管轄權,是否意味港人或被送中審判時,梁愛詩除了以殖民地時港督若犯法為例之餘,同時舉例指西班牙加泰自治區的叛亂者,早前都被移送往西班牙馬德里、而非在加泰自治區受審;而如疆獨、藏獨等案件,由於香港完全不熟悉,可能也要由中央審理。

對於有指國安法凌駕《基本法》和「國際人權公約」,梁愛詩稱,港人的自由和權利「不是絕對」,指基本法和國際人權公約都寫明受限於國家安全,「的確國家安全,係比呢啲人權自由重要」。對於有法律界指人大應表明不會就涉及國安的案件行使釋法權,梁愛詩指香港特區作為一個地方政府,不可以約束中央政府如何行使權力,「一個地方政府嘅法律,唔可以凌駕中央政府嘅權力」。
譚耀宗稱有機制判斷哪些疑犯需被送返內地受審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傍晚由北京返港,他指草案提到新設的駐港國家安全公署,是中央授權直接設立的機構,不受《基本法》第22條所限,又指特首委派法官處理涉及國安的案件,並不牴觸《基本法》,強調國安案件較為特別,應有專門的執法、檢控及司法人員,堅稱現時的處理糅合各方意見,亦符合《基本法》。

被問到會否有涉嫌違法的疑犯被送往內地受審,譚耀宗直言有些事情無法估計,指中央有需要保留部份管轄權,在特區無法處理一些突發及嚴重的情況和案件下,中央可以協助,強調會有機制判斷哪些疑犯需要被帶到內地受審,但現階段不能詳細透露。
胡志偉:模糊地帶為方便中共按政治需要釋法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回覆指,內地政府過去透過任意演繹國安法打壓異見人士,令港人對內地司法制度極不信任,相信「港版國安法」即使通過,仍會充滿不確定性和模糊的地方,目的是為方便中共日後按政治需要、透過人大釋法和所謂「特定情形」下隨意就涉及國安的案件作出解釋,並隨時按中共意願,將香港人「送中」受審。

昨日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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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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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接受電台訪問時雖稱未看到草案條文,但仍照撐中央在港設立的「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和國家有關機關,在「特定情形」下行使管轄權。張志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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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有指國安法凌駕《基本法》和「國際人權公約」,梁愛詩稱港人的自由和權利「不是絕對」,指基本法和國際人權公約都寫明受限於國家安全,「的確國家安全,係比呢啲人權自由重要」。張志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