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遭紅酒濺腳 怒扯女下屬頭髮 今判服務令

蘋果日報 2020/11/10 00:00

警長警打警梁珏榮普通襲擊

天水圍警署10名警員今年4月下班後違反限聚令,一同食消夜為女同袍餞行,詎料其間發生警長打女警事件。涉案警長一再提出守行為了事但失敗,開審前改口承認普通襲擊罪,案情顯示女警當時向警長敬酒被拒,不但揶揄警長,紅酒更濺中他的白鞋,警長憤而扯女警頭髮10秒。裁判官水佳麗今判刑指被告因性格驕傲,對女警不留情,望被告對下屬多點包容,最終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現已停職停薪的被告梁珏榮(40歲)被控於今年4月19日在元朗屏會街屏會中心外的行人路襲擊31歲女警蘇伶雅,辯方今求情指被告願意接受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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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稱受很多家庭因素影響而犯案

裁判官水佳麗今早判刑時稱,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整體良好。被告向感化主任稱受許多家庭因素影響而犯案,但裁判官認為被告是因「驕傲」兩個字而犯案。被告因遭下屬淋紅酒致濕腳,發脾氣扯女下屬頭髮,案情指出他扯了10秒,女下屬頭皮紅腫及感痛,需請兩天病假,可見被告非常不留情及不留手。
裁判官指被告身為執法人員,理應樹立榜樣,對同袍亦要有包容的心。被告認罪,裁判官接納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判被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又提醒被告,若收到投訴指被告不能好好履行服務令,法庭重新判刑時不會對被告客氣。
辯方早前求情指警長會失去工作,遭裁判官質疑「有冇咁嚴重」後,改口稱很大機會失去工作。裁判官當時明言「唔係事實唔好隨便講」,不要信口開河。至於會否展開紀律聆訊,裁判官今指那是警隊正常程序。

女警頭皮泛紅及觸痛 腋窩擦傷

案情指,被告與女警蘇伶雅及八名同袍事發當晚到元朗吃消夜歡送蘇,蘇多次向被告敬酒,均遭被告拒絕。蘇揶揄被告不能再喝,兩人因此爭執。同袍分開他們,並帶蘇離開。惟蘇行至屏會中心外時遭被告追上,遭被告扯頭髮約10秒。
被告跟着離開現場,蘇則到醫院求診,她的頭皮泛紅及觸痛,腋窩擦傷。被告及後到警署自首,否認襲擊蘇,並表示蘇向他祝酒時「用紅酒淋落我隻腳度,我自然反應推開佢,我冇打過佢,之後佢𢱑損我隻左手」。
辯方早前求情時一度稱女警向前仆,被告才扯女警頭髮。裁判官問辯方:「想扯佢起身?所以扯頭髮?」控方表明不接受這說法,更向辯方稱「咁你唔好認罪」。辯方稍後收回有關「扯頭髮起身」一說。
裁判官當時指被告不願飲酒,值得稱許,但稱兩人案發時雖均非當值,法庭亦須保護執法人員。案中被告並非一下撞開女警,而是追上前施襲,行為不受控,令人困惑。裁判官期望被告日後能常懷謙卑的心,對他人所犯的錯不要過於介懷。被告於2005年有一個交通案底,辯方稱現已失效。
【案件編號:TMCC9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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