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度尾隨女生偷拍如廁 小學資訊科技助理認罪囚三個月
偷拍羅德禮小學資訊科技助理
小學資訊科技助理被發現在校內至少兩次偷偷尾隨女學生入女廁,偷拍她們蹲下如廁的情況,校方揭發報警。涉案助理早前承認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案件今判刑。裁判官斥責被告有預謀、有計劃犯案,並非一時衝動;而年幼事主即使發現被偷拍,不但毫無應變能力,更甚不敢求助,案情嚴重,判被告入獄3個月。
被告羅德禮(40歲)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兩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控罪指他於2018年6月11日在某小學4樓女廁兩度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即女生蹲下如廁時私處清晰可見的影片。
案件押後至今判刑。辯方求情透露,被告於2008年曾因在遊戲機中心偷拍女子胸部而惹官非,可惜被告當時沒有深刻反省心理問題,以致犯下本案,現已深刻反省,並積極尋求治療,承諾不會再犯。
辯方另呈上多封涉案小學老師的求情信,稱讚被告工作認真,盡心盡力。被告自撰的求情信則謂,案發至今折磨兩年,承受很大的心理壓力,幸得女友和家人支持,希望法庭酌情輕判。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雖然被告並非負責照顧涉案學童,但對家長而言,學校是一個安全的地方,並會信任學校職員。而被告製造色情物品屬有計劃有預謀犯案,並非一時衝動,案情嚴重。惟考慮案發至今兩年,檢控有延誤,酌情減刑,判他入獄3個月。
案情指,被告在案發小學擔任資訊科技助理。2018年6月8日,學校一名教師看見被告手持手機,從4樓女廁步出;向被告打招呼時,被告神色緊張。他認為被告有可疑,向時任校長報告事件。學校其後於6月11日在學校4樓設置隱閉鏡頭,鏡頭指向女廁門口。在個多小時的錄像中,看見被告兩度尾隨不同的女生進入女廁,面向廁格蹲下,並且手持手機。
校方報警,警員檢視校方片段後,以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名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稱:「我喺四樓女廁影咗學生妹,但我唔識佢。」被告承認因性衝動而犯案,之後會刪除片段。警方科技罪案調查人員檢驗被告手機,發現內有兩段片段,均拍到女學生在廁格內如廁,惟片段中的女生身份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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