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何斌權(42歲)、張順恒(37歲)及吳兆堅(30歲)承認於8月22日在大埔科學園Tesla充電站打傷司機林俊偉(42歲)。辯方指3人得知林鼓勵Uber不發欠薪,案發時有人認得林車牌遂上前質問,但林先動手打吳,3人才圍毆林,5分鐘的襲擊是「打吓停吓」,裁判官即指「梗係打吓停吓啦!如果唔係,1分鐘都死」,並指圍毆屬加刑因素。
案情指林是Uber司機fb群組管理人,曾以保護Uber職員私隱為由,刪除司機今年6月到長沙灣寫字樓追薪片,惹部份人不滿。該片中有職員被拍跌眼鏡,何斌權今年9月承認襲擊該職員罰款2,000元。
案件編號:FLCC4444/16
■記者戴國輝、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