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晨6時44分,石壁監獄懲教人員發現31歲的Nadeem,在囚室內用自己的背心底衫繫於鐵欄上吊自殺,立即將他解下送往北大嶼山醫院搶救,但延至早上8時23分證實不治。消息稱,懲教人員約20分鐘前曾巡邏Nadeem獨自囚禁的監房,並無異樣,而他亦沒有自殺紀錄及留下遺書等。
Razaq Nadeem於2008年3月3天之內,先後在元朗同樂街、大埔懷仁街及廣福道的一樓鳳架步,分別殺害鳳姐史明蘭(35歲)、孫秀敏(30歲)及謝巧元(35歲),並掠去她們的財物,警方在現場發現Nadeem留下的掌印、染血上衣及有精液的安全套。
他當時已潛逃澳門,警方其後聯絡其兄長引Nadeem現身被澳門司警拘捕,翌日移交港警。其後高等法院一致裁定他3項謀殺罪名成立,判囚終身。
■記者翁鈺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