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早前有傳媒報道,中央要求特首林鄭月娥任期內完成《基本法》23條的立法工作,雖然建制派稱未聽過中央有時間表,但包括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前局長譚志源等港區人大代表,均提出林鄭要在本屆任期開展立法工作。林鄭昨出席行政會議前首次作出回應,除了重複為立法創造有利條件外,更表明會繼續用現有法例對付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林鄭月娥昨日未有直接回應中央有否要求她本屆任期內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工作,只稱就《基本法》23條立法屬特區政府憲制責任,而政府對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工作,會審時度勢、謹慎行事、努力創造有利條件。